商务部将首次评选“中国出口名牌”
为充分发挥名牌对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导向作用,商务部将于近期开展“中国出口名牌”评价工作,本市要求申报的企业在3月20日前向市外经贸局递交申报材料。市外经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是商务部首度评选“中国出口名牌”,我市推荐“中国出口名牌”并没有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义乌企业都可以申报。
据悉,“中国出口名牌”评价体系分为资格条件和评审指标两部分。资格条件为必备条件,缺一不可。资格条件包括:在中国关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申报类别商品(按照海关归类规则分为二十一类,不含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中国关境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含港、澳、台地区)均已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范围(核定使用商品)涵盖申报类别商品;商标首次注册地在中国关境内;商标持有人为中方;近3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出口商品无检验不合格经历,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规定。
完全符合资格条件的义乌企业方可按照评审指标向市外贸局提交申报材料。评审指标包括研发创新能力、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市场销售和消费者认可、知识产权保护、全球化经营、社会评价等指标。
市外经贸局有关负责人认为,2006年,众多的义乌企业在拓展海外市场方面获得了不俗的成绩,是“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典型,此次评选“中国出口名牌”能让这些“香飘海外”的出口企业闻名全国,获得万众瞩目的效应,希望义乌众多的出口企业不要错过这次好机会。